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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你,在一,分了,自己的,女朋友
提問: 我該怎么辦? 問題補充: 我今年21歲了,有個談了3年的男朋友,可是我們最經常的聯系方法就是通電話,一個月才見一次面,可能還有現實生活中的不了解,通過時間越來越久,才發現,跟他其實很合不來,性格不合,沒有共同的語言了,沒有相同的興趣。跟他在一起我就會發脾氣,對他做什么事都看不順眼一樣,想跟他吵架,可是他不跟我吵。所以每次都吵不起來。現在他家里老是要叫他結婚了,可是我們也不是在同一個鎮的,我家也不同意我嫁到他們那里。因為他家條件也不是很好。我想跟他分手,可是我怕傷他的心,因為說他很愛我,很在乎我。可是我的朋友都認為他不是很愛我,說愛我就會為我著想,會為了我放棄某些到我們那里生活。他是個很老實的男生。
前段時間回家,我家幫我介紹了一個男生,我都沒有反對,我是不是真的不愛他了,我該怎么辦?要不要跟他分手?跟他分手我不是怕我會難過,是怕他會想不開,怕他會放不下,不知道該怎么辦?大家幫幫我吧!說說你們的看法。 医师解答: 愛情是一把雙刃劍,兩個人在一起是因為兩個人有合適的地方,發現了對方對自己有吸引力的地方,而吵鬧卻是發現對方與自己不合適的開始,這種吵鬧如果可以包含在你們的愛情中,那么你們是可以在一起的,而如果你們不能包含這種不合適,那就要考慮分手了。
人需要愛情,是因為愛情可以讓你為他犧牲,如果你覺得和他一起不值得你做什么,那就盡早分了,
一個男生對自己的女朋友,不管愛還是喜歡,都會說很愛很愛你,有些話是認真的,有些話卻是哄女朋友開心的,
如果你不愛他,盡早分了,因為你不會快樂,而他也不會快樂,
如果你愛他,為了委屈點,又算的了什么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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